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便民服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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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觀光局街頭藝人表演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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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2021-12-16

發佈日期:2019-10-25

5729

內容

  • 承辦單位及電話:
接受申請之場地及連絡方式
(一)旗津風景區管理站:
電話07-5718920
傳真07-5718909
(二)蓮池潭風景區管理站:
電話號碼07-5883242;傳真號碼07-5883746
(三)壽山風景區管理站:
電話號碼07-5337095;傳真號碼07-5335930
(四)金獅湖風景區管理站:
電話號碼07-3475317;傳真號碼07-3108142
 
  • 作業天數:7天
  • 應備書表或證件:檢附場地臨時借用申請表、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街頭藝人表演申請表及文化局核准之街頭藝人證。

附件檔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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