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版「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」
更新日期2024-07-09
發佈日期2024-07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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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
行政院於112年12月5日公告「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及其主管機關」,為配合辦理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人員(含離職或受委託、補助、出資終止人員)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事宜,內政部爰修正「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」部分規定,並增訂是類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。
敬請本局公務員同仁們,於赴陸(不含港澳)返臺後7個工作日內,填寫修正後之「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」,並陳報給機關。
新版通報表附件如下,請同仁自行下載運用。
敬請本局公務員同仁們,於赴陸(不含港澳)返臺後7個工作日內,填寫修正後之「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」,並陳報給機關。
新版通報表附件如下,請同仁自行下載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