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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受理通報管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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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2026-01-28

發佈日期2025-08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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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

一、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業於114年7月22日施行,依據該法第4條、第5條規定,本局指定之受理揭弊通報管道如附表。
二、本法旨在避免泛公部門內部揭弊者遭受不當對待,惟原則上並未改變對於陳情檢舉或調查案件之業務權責劃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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